作为一个法律人对法律工作服务队伍建设,我说说我的观点,包括对法律工作行业的看法,对法律的研究,理论概况论述如下: 一、法工从事的业务和律师从事的业务高度重合,普通百姓搞不清法工和和律师的区别,凡是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统称律师,也是对这个行业人员的尊重。说句实话,各位的当事人,没有少喊你们是律师吧? 二、法工虽然提供法律服务,但是缺少一个上位法管理,律师有律师法和2个办法,法工没有法工法,也不可能有法工法,只有2个办法。另外2017年律师分级改革,法工完全可以成为基层律师或者初级律师,再或者,律师等级参照驾照分ABCD证,法工纳入律师队伍,D证律师,这样从源头上解决了根本问题,管理和处罚都由法律依据,而【教师法】修改小学教师也能评高级职称。 三,司法行政六项制度改革方案中,唯独没有法工改革,法工怎么改?法工不可能搞特殊化,这个问题摆在领导面前,的确是一道难题,唯一的办法,就是并入律师队伍,一切应然而解。 四,中央大力发展社会律师,公职律师,公司律师,全国法工计6.8万左右,广大农村地区和内陆地区,还是需要法工的,取消的可能性是绝对不可能。这个行业怎么管理,新人如何加入?怎么引导?国家不可能另起炉灶,目前是参照律师,有这个基础,所以将来和律师合并是大趋势,也解决准入机制。 五、建议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混编,律师也可以去法律服务所执业,法工也可以去律师服务所执业。各级法工协会并入律师协会,成为律师协会的分支机构,成为法治中国一支坚强的队伍。 六、法工和律师的主管部门,都是司法部律公司,法工和律师改革合并,不存在行政上的阻力,合并统一,避免法工和律师的隔阂越来越大,有利于行业发展。也利于中国平等的法制建设。 七、说到准入机制,不得不说,法工成员比较复杂,有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,有法工资格证,还有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,还有大量的经考核的同仁加入法工队伍。目前加入法工队伍的同仁,以公检法等机关提前退休的同仁为多,说白了就是吃皇粮的,提前退休发挥余热,轻轻巧巧的经考核拿到一张法工证,继续大把的赚钱,倒是不错的选择。如果并轨,就没有这么容易加入法工队伍,所以这些人基本上不赞同的。 八、执业录取原则,提起反对的同仁,也有一定的道理但请保留意见,尤其没有过司法考试的同仁,并轨不是简单的并轨,不是法工就是直接转律师,肯定有个门槛的,统一进行司法培训,以工作达三年以上经省司法厅,司法所在地局执业时间按年评分加分择先录取,以提高法工的整体素质与执业水平为基础.新进来的法律工作者一律经司法考试降分录取.两年后方可独立工作.[接案]具体由司法部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方案。 九、再说说司法考试,有合理的一面,也有不足的一面,能过司法考试的未必会办案,会办案的未必能过司法考试。所以说,司法考试是每个法律人心中目标,也是一部份老法律工作者之痛。但实践知识是他们的强项,也是当前和谐社会不可缺小的力量。 这个是我个人的看法,无论观点是否成熟,并不重要,主要是引起大家的共鸣,正确认识自己的职业。我不是并入律师队伍的坚定拥泵者,只是一个新人对这个行业的看法。我以前没有加入法工之前,我也单纯的认为法律服务所的人就是律师同一法律职业。 我们大多数法律工作者是善良的、朴实的、需要我们要思考并相互学习交流并克服自身问题,用良好形象和浓郁真情去争取自身的权益。我们要始终坚持讲团结,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,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,坚决做到补台不拆台、合心又合力,相互理解、相互帮助,同唱一首歌、同圆一个梦,不断巩固心往一处想、劲往一处使、汗往一处流的良好局面。走团结统一的道路,从困境中走向胜利。 |